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案件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資料圖片)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的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李卓人判囚7年;至於開審前已承認控罪的何俊仁被判5年2個月。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元。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案件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樑換柱,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他又表示,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指出,被告的有關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的範圍,屬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之行為,指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以顯法治。
李家超說,法庭早前頒下的定罪裁決理由已經明確指出,被告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企圖令香港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被告仍不臨崖勒馬,依然一意孤行,企圖以「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留意到近日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境外媒體等就包括今次案件在內的不同案件,作出惡意攻擊和抹黑,特區政府已多次重申,法庭亦已清楚指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不受任何干涉。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會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按法治原則,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駐港國安公署支持支聯會案裁決
駐港國安公署表示,堅定支持裁決,對支聯會及案中被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犯罪行為予以嚴懲,認為裁決結果捍衛了國安法治權威,彰顯特區依法捍衛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裁決結果廣受香港社會支持,相關刑期反映各被告依法應承擔的責任,強調只有國家安全堅如磐石,才能護佑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表示,裁決是對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的有力捍衛,再次昭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一些西方國家政客和媒體竭力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塗抹包裝為所謂「民主人權鬥士」,肆意污蔑詆毀香港法治,妄圖強行干預香港司法,映照出該等罪犯與外部勢力的陰暗勾連,也讓世人進一步認清這些政客和媒體從未放棄搞亂香港、「以港遏華」的險惡用心。其利用反中亂港「棋子」進行政治操弄的卑劣伎倆,只能自曝其醜,注定徒勞無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