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涉與5男非法性交,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14歲少女涉與5男非法性交,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證人播放第三被告、科大學生吳啟正被捕後的錄影會面。吳指與事主協商以性交代替補習費,承認知道事主未成年,但不知道確實年齡。
第三被告吳啟正在錄影會面中指當時21歲,在科技大學修讀電子工程系。他稱在交友軟件Heymandi認識事主,兩人見面前已達成共識,他為X補習數學,X則會與他性交。在2023年5月27日,他在荃灣福來邨住所為X補習約1.5至2小時,之後兩人發生性行為,被告指X幫他脫去短褲和內褲,並替他口交。吳稱兩人有使用安全套性交,期間見到安全套有血跡,懷疑X來月經,便停止性交,X其後替他手淫,吳認為事主的行為偏向主動。被問為何明知X不足16歲,仍然和她性交。吳稱是出於性需要,而且他感到孤單,希望透過性行為獲得滿足感。
辯方指被告受警員威嚇
辯方盤問當時與吳啟正進行錄影會面的警員,指4名警員一同到吳的住所進行拘捕,其中一名警員曾用力把吳按在沙發,並大聲問:「個女仔得14歲,有冇同佢搞嘢?」其後4名警員圍住吳,其中一、兩名警員指:「個女仔已經錄口供,話你做咗兩次,警方攞咗屋邨CCTV,你唔認都冇用。」吳問:「使唔使坐監呀?」有警員回應:「認咗就好小事,最多罰吓錢,下晝保釋走。」辯方又指在前往警署途中,有警員向吳說:「如果你唔認罪,令阿sir難做,唔會畀你好過。」辯方指吳是受警員的威嚇和誘使,才在錄影會面時虛構性行為的情節,警員在庭上否認辯方說法。
案中5名被告分別為譚兆竣 (28歲,小學老師)、陳家明(33歲,地政主任)、吳啟正(24歲,工程實習生)、曹杰庭(31歲,消防員)和黃栢康(28歲,YouTuber)。5人各被控一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曹另被控1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此外,黃栢康被控2項襲擊罪,案件發生於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女事主X案發時14歲。












